当孩子到达一定的年龄之后,家长们就要为孩子选择一所优质的幼儿园或托儿所进行学习。当选择学校之前,家长们首先要对各幼儿园或托儿所的招生政策有所了解。唯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了2015年上海市黄浦区幼儿园招生的政策。文章内容较长,请家长耐心阅读。
为了做好201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上海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15年黄埔区幼儿园入园招生的实施意见。从入园招生实施意见了解到。今年我区招生遵循免试入园、统筹协调的原则,并将5月16日前登录黄埔教育信息网进行办理新生报名登记手续。
根据上海市《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市教委《关于学前教育入园(入托)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2015年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招生的原则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原则
2、统筹协调的原则
3、免试入园的原则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依证、依次逐步解决的原则
二、报名、登记范围
1、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为201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报名或登记对象。
2、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未入园的儿童,可进行插班登记。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
3、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儿童,中、重度智障儿童,可到学前康复指导中心(地址柳江路17号,电话63770533)或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卢湾辅读实验学校(斜土路265弄30号,电话63016262)联系。听障儿童到上海市第四聋校(皋兰路31号,电话63288988)联系。
4、2012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了解入托信息(参见附件4)。
三、幼儿园报名对象
1、持有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2014年12月31日)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3、持有招生区域内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四、幼儿园登记对象
1、持有在2015年1月1日(含2015年1月1日)后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持本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或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经审核“人才引进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后予以登记。视具体学额统筹解决。
3、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但未申请积分或者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填妥“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打分表”,经审核相关证明(具体见附件2、3)后予以登记。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