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高中(同等学历)毕业生;
2、热爱戏剧影视表演艺术,有一定的先天条件和艺术基础,中学期间曾参加国内外重大戏剧影视类比赛并获得重要奖项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学员从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下载并填写《上海戏剧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夏令营”报名表》。
(2)截止时间:2012年6月20日(以收到日为准)。
(3)报名材料:
a)《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夏令营报名表》;
b)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戏剧影视类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c)学员本人声乐、台词、形体与表演的视频资料(包括自我介绍、一首歌、一段朗诵、一段舞蹈与小品表演,时间控制在十分钟左右),另可附上参加戏剧影视实践的资料;
d)身份证复印件;
e)2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
(4)报名材料邮寄(快递)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 200040。请注明“夏令营报名”字样。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注:报名材料(a)和(c)项请同时上传邮箱
上传要求:标清录制,时长10分钟以内,文件小于1G,文件统一命名为“省份+学校+姓名”,如“上海市上海中学王**”。
2、资格初审:经我院表演专家委员会根据学员视频资料及相关材料审核后,根据学生选择选点志愿与学校安排相结合,确定夏令营学员60名(上海30名,青岛30名)名单并于6月底在我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三、培训内容:
1、由我院表演系专家领衔的授课小组对学员进行集中授课及艺术指导,使学员在表演技能与艺术素养方面普遍有新的提高。
2、通过对每位学员活动期间专业表现和综合素质,表演系专家委员会评选出“夏令营优秀学员”。
3、举行夏令营专场汇报演出。
4、完成全部课程培训,颁发《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夏令营证书》。
5、凡获得“夏令营优秀学员”称号的学员,可推荐给学院招生委员会,经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可直接进入我校2013年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的复试、三试。
6、特别优秀的学员经夏令营专家组推荐、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直接作为2013年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合格考生,不再参加专业考试,同时获入学专项奖学金1万元。
四、费用:
学员的来回差旅费自理,免收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学校承担。
五、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248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