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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有否留级?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6〕7号)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和小学、初中、高中的毕业年级不设留级,其它年级按第七章二十八条(留级)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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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上海高校后可以换学校吗?

    进入上海的大学,每年的6月份左右有一次全市几所高校的插班生考试,具体请到上海市教育网(www.shmec.gov.cn)查阅参考05年插班生考试有关政策。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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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高中学生休学期间是否收取学费?  

    根据学籍管理的惯例,经学校批准的休学,在学期起始阶段不收取学费,在学期中途其学费不予以退还。若有具体情况可向就读学校的财务部门咨询。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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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对民办中小学的学费,实行按学校实际办学成本,由各民办学校向所属区(县)教育局申报,由区(县)教育、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并向市教育、物价部门备案的办法。同时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设费、建校费、择校费等。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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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公办及民办高中需缴纳多少学费? 

    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900元;区县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1200元;市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1500元;寄宿制高级中学每生每学期学费2000元。 民办高中学费按成本核定。部分民办高中(上海金苹果双语学校、上海民办平和双语学校、上海东方世纪学校等)收费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办学质量等自行制定,报区县教育和物价部门审批。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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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高校学生如何申请休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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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高中毕业证书遗失如何开具毕业证明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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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能申请上海市奖学金,如果有,有哪些限制?  

    品学兼优的随迁子女在校期间与上海市学生一样,都可申请上海市奖学金。但要符合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2)乐于奉献,团结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3)热爱劳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4)热爱专业,虚心好学,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注重实践,学习成绩优良。 奖学金比例按在校生的5%,设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按各学校获奖总人数的20%、30%、50%比例分配。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元。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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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高校学位证书由哪个部门鉴定?  

    我国有权对学位证书鉴定的单位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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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试点街镇登记报名的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如登记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试点街镇的实际,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制定实施细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向社会公示本地区试行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社区、家长对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政策及本地区实施细则的知晓率。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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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上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没有入学门槛?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期间,其同住的非上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上海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因此,凡是年满6周岁,符合上述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在上海市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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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上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时,需要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为推进上海市实有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工作,今年凡需在上海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上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与证明。 非上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报名登记时,由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以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办法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就业证明),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办理入学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学生统一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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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上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时,携带的证明材料有什么作用?  

    自2008年起,上海市逐步简化了非上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条件与手续,目前必须持有“两证”,即:父母一方1年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件和务工证明。通过“两证”,证实来沪人员的身份、居住住所及就业的情况,提供子女的居住证件,是证明是否同住子女的关系。而预防接种卡则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入学必须检查的证明材料,如发现监护人没有按规定给儿童预防接种或漏种的,应及时督促补种,这是保障儿童本人及儿童群体健康的措施。因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必需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而不是“入学门槛”。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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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高校学生重新学习课程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校收费工作的通知》(教财〔2005〕10号)精神,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重修费、补考费,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可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 按照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49号)精神,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学校应确定各专业的总学分和每一门课程的学分,并按国家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学校须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如有问题,可与就读学校财务部门沟通。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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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公办高校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其学费及实习期间住宿费可否退还?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海市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38号)规定,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学生缴纳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严禁高校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另外收取住宿费。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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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全日制中专学校收费如何规定?

    全日制中专学费是区分不同专业类型制定收费标准的,按照上海市物价局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上海市普通全日制中专学校招生并轨后实行最高收费标准控制的复函》(沪价行〔1997〕173号、沪财综〔1997〕44号)全日制中专学费收费标准是:一般专业:每生每学期11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期13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期2300元。如果学生就读的是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校),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2〕34号),其学费收费标准是:一般专业每生每学期15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期2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期4000元。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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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民办教育学生如何退费?

    根据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价费〔2005〕029号)规定,“民办学校学生退(转)学,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原则上,按学期计算,上课时间不满三分之一,退还学费、住宿费三分之二;上课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还。”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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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如何退费?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民政局沪教委终(2009)2号精神,民非院校(即:民办非学历院校,下同)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和同级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向社会公告。不得收取未经审批机关和同级物价主管部门备案,以及未向社会公告的任何费用。民非院校须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退费办法和标准,向社会公告后执行,并在招生收费时履行告知义务。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议向就读培训机构的审批机关(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上述相关内容。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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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随迁子女被中职校录取后,收费标准是多少?是不是与本市学生一样享有国家资助政策?  

    随迁子女一经上海市中职校录取,根据就读中职校的相关专业设置,学制3-4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缴费,即非国家级和国家级重点学校学费标准分别一般为每学年2600元和4000元,书簿费均在400-6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收取。 学生在沪就读期间,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等规定,与上海市学生一样享受同等国家资助等政策。即对符合农村户口或城乡低保家庭或就读奖励专业等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和书簿费政策,并还可获得每学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除毕业年级外);不能享受免学费和书簿费政策的学生,每生每学年可获得1000元助学金(除毕业年级外)。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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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哪些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可以在本市参加高考?  

    1.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且子女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其居住证至2010年6月7日仍在有效期内。2.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校、技校,以下简称“三校”)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应届毕业生。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从高一起开始在沪借读,有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从高一起开始在沪借读,有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5.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6.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8.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申报,市教委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考生。

    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