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专升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所属课程分类: 学历学位 » 专升本 (加入收藏)
上课地点: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报名截止日期: 2014/9/29
授课方式: 面授  |  班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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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21-6207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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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上海,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近23000人。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学校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其中继续教育学院所在的长宁校区地处上海市中心城区,位于苏州河畔,毗邻中山公园。五十多年来,学校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秉承优秀的办学传统,践行先进的办学理念,立足上海、面向华东、辐射全国,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余万人,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华东政法大学初创时期设有大学部、夜校部和专修科,1953年设干训班,1954年设本科,1957年设函授部。 其后由于历史原因,学校两度撤并又两次恢复,1981年恢复举办成人教育,现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共同协调发展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学历教育设有法律事务、法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金融学、知识产权、文化产业管理、日语等专业;有高中起点专科和本科、专升本等办学层次;有业余、函授、自学考试等适合成人的多种学习形式。目前学历教育在籍学生规模达7000人。由我校主考,面向社会开考的法律、金融、律师等专业的自考学生约1.5万人。为适应日益增多的社会需要还举办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班,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成人高考考前辅导班、各类职业资格考证班及短期培训班。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被上海市成教协会先后评为“2005-2006学习型协会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先进院校”、“200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先进集体”,在2007年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活动中荣获“优秀品牌建设单位”称号。2010年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称号。

近三十年来,成人教育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已输送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达5万余人,我校成人教育学生遍布华东六省一市乃至云南、广西、青海、河北、山西、海南等省市的各级政法部门、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他们已成为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力军。

 

 

二、专业介绍

专科起点升本科

 

法学

授: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又有较深的专业知识,能适应法制建设多方面需要,熟练掌握民商事法律、法规与政策,具有比较突出的民商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律师等行业,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法学知识全面的高级法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物权法、债权法(含合同法)、犯罪和刑法理论专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题、国际贸易法、证据学、刑事侦察学、比较法、海商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劳动法、社会学、犯罪学、公证与律师制度、司法鉴定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房地产法学、证券期货法等。

        

社会工作

授: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经验及基本法学知识,能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会规划、社区矫治服务等社会工作者和社会政策评估与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社会学理论专题研究、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社会调查及方法、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行政专论、社会心理学导论、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伦理专论、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社会工作高级实务、当代社会问题研究、精神健康、社会统计学等以及部分法律课程。

 

知识产权

授: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教育部批准的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为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旨在培养具有了解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律,掌握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与保护实践技能,熟悉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原理和实务知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等法律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物权法、债权法、证据学、行政法专题、公司法学、犯罪和刑法理论专题、知识产权管理、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知识产权许可、计算机软件保护、公平交易法、电子商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网络版权法、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国际贸易法、金融法、

        

金融学

授:经济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掌握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能在以上行业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西方经济学、概率论、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高数、国际结算、证券投资学、市场营销、外汇理论与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电子商务、经济法、合同法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

授:管理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是跨学科专业,既需要社会公共管理的全面知识,又注重法律功底和经济学素养,旨在培养既懂公共管理,又懂法律、经济的复合型人才,能满足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培养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原理、劳动经济学、社会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社会保障概论、法学概论、劳动法、行政学和行政法、劳工关系与薪酬管理、人口学、保险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会计学、财政学、统计学、比较劳动法、社会工作概论、宪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

 

文化产业管理

授:管理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较高综合文化素质、系统掌握文化行政管理和文化企业经营专业知识、文化政策和法律知识,能够在文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文化企业、其他事业单位文化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文化产业经营、文化活动运作、文化产业研究的文化产业管理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文化史、西方文化史、美学概论、管理学原理、文化产业学、文化经济学、文化政策与法规、公共关系学、文化市场营销、传播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文博基础、影视文化、文化营销心理学、广告经营、文化管理心理学、中外音乐基础、中外美术基础、中国现当代文化思潮、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学、应用统计。

 

三、办学特色

     1、以法学专业为强势和特色。法学专业招生计划占总计划的80% 以上,是本市高校中投入法学类专业计划最多的学校。

     2、全部派遣我校优秀师资授课。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的任课教师均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每一位进入我校学习的成教学生都能充分享受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所带来的优越教学条件。

     3、教学点分布各主要区县,方便就读。我校在徐汇、黄浦(含原卢湾)、杨浦、虹口、普陀、浦东新区、嘉定、奉贤、崇明等区县设有教学点。

     4、常年开设成人“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前辅导班。辅导班由我校长期从事考前辅导的资深教师担任,教学内容针对性强,历史悠久,办学质量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历年高考录取率高。

四、2012年上海地区招生专业及相关情况  (以《201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学历

层次

专业

名称

学制

学习

形式

招生

范围

科类

入学考

试科目

2011

分数线

上课地点

专升本

法学

3年

业余

社会招生

法学

政治、英语、民法

141

本校长宁校区及相关教学点

法学

委托培养

社会招生

崇明  

法学

函授

社会招生

上海市司法学校三源路175号

社会工作

业余

本校长宁校区

知识产权

金融学

经管

政治/英语/高数(二)

120

本校长宁校区及相关教学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

本校长宁校区

文化产业管理

社会招生委托培养

本校长宁校区及相关教学点

 

五、招生范围

     社会招生、委托培养。

六、报考条件及学历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2013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

     5、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考生须出具在本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6、报考学历要求:高起本:具有高中、中专、职校、技校毕业文化程度;

     高起专:具有高中、中专、职校、技校或同等学力文化程度;

      专升本: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文凭者。

七、学费标准(上海地区)及学习形式

     1、各层次、各专业、各学习形式均为3200元/年•人(不含应加考的加修课费用)。

     2、业余学习形式:全业余(指晚上或双休日进行学习)。

     函授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每学期由我校教师为学生进行面授辅导。

     3、报考第一学历为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报考业余形式专升本法学专业的,录取后在就读期间应加考五门专业基础课程(五门加修课)。

八、证书与学位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经考试合格,分别发给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起本、专升本毕业生中符合《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九、录取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凡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本人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

     2、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高起本和高起专专业,如果本科未被录取,则自动进入专科录取程序。

     3、个别教学点或专业人数少于30人时,不独立开班,将根据考生志愿调整录取专业或至其他相近教学点并班上课。

     4、录取照顾政策,按《2012年上海市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十、新生复查

     新生在次年春季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查验考生的高中、专科毕业证书等,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招生地的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所有考生均需在网上预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shmeea.edu.cn 。

     本院设有网上报名服务点,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现场确认时,报名者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在本市工作单位证明、报考费等(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要认真核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上海考生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并到我校现场确认,我校设有函授站(点)的外省市考生必须向当地招生办公室或所在省(市)函授站(点)报名(具体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

 

上海地区报名、考试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具体日期均以市教育考试院正式发布为准)

     网上咨询日期:8月4日

     网上报名日期: 8月10日—19日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日期:8月24日—27日  时间:8∶30~16∶30

     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中山公园后门对面)华东政法大学 交谊楼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10月13日 —14日

     垂询电话:62071806   62071797   62071542

     学院网址:www.crjy.ecupl.edu.cn  www.ecupl.edu.cn

     交通线路:13、20、54、73、88、96、921、922、67、765、121、519、69、224、909、中卫线,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4号线中山公园站,凡至中山公园的交通线路均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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