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被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2)优先录取初三阶段获市、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初中阶段学科竞赛、科技比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或有文艺、体育特长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按推荐生类别填报志愿,每位推荐生可填报两所学校志愿。
(2)选拔办法: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守信地原则,对推荐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全面衡量,择优预录取。预录取推荐生,经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3)学校将对部分推荐生进行能力测试暨面试。学校将电话通知须参加面试学生。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各区县招生。
招生对象基本要求: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者。
(2)参加市教委认可的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成绩优秀者。
(3)经认定具有科技、体育、艺术特长、且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优秀者。
2.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经初中学校校长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自荐的学生,按自荐生类别填报志愿。每位自荐生可填报两所学校志愿。
(2)选拔办法:自荐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校。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守信的原则,对自荐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自荐生进行面试,择优预录取。经学校面试预录取后,学校将及时通知预录取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到校签约。如果考生同时被两所学校预录取,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签约。预录取自荐生,经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自荐生一旦被正式录取,则不得放弃录取。
(3)面试时间:学校将对自荐生进行能力测试暨面试。学校将电话通知材料审核合格可参加面试的自荐生。面试时须带好学生证。
3.自荐资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以邮戳为准)。
(2)材料内容:
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确认的《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复印件也可以)
学生市级以上获奖证书、考级证书等复印件。
(3)学校地址:宝山区上大路688号
邮编:200444,
收件人:上海大学附中教导处307室。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66131953 66131728 66135098
四、住宿条件
我校为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学生全部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