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受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举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
办班对象:
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对象为:
1. 所有获得执业(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2. 热心于中药事业的广大业余爱好者。
办班目的:
执业(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针对取得执业(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技能,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正确地履行其职责。
发 证:学习结束可获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报名时间:
具体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