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蹈家协会、上海戏剧学院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在各个领域深入改革的精神,率先实施国家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十二五艺术教育共建规划”,利用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和中国舞蹈家协会南方舞蹈学校的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在文化部的大力支持下,共同组建“舞蹈尖子培养科学实验班”,以新的教学观念、科学的教学模式,创建新的教学体系,探索中国舞蹈教育改革之路。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的新型舞蹈尖子艺术人才。
二、招生对象、名额:
三、招生、教学实施:
两校共同组建招生工作小组,面向全国招收优质生源。两校共同建制教学计划,互派专业教师。实施“以技术、技巧为基础,芭蕾为直线,现代舞为中心”新的教学方案。
四、课程设置:
专业科目: 基训 双人舞 现代舞 外国民间舞 中国民间舞 毯体 剧目排练 实习演出
公共文化科目: 语文 英语 数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音乐 艺术欣赏 信息技术基础
五、报名考试要求
热爱舞蹈事业,遵守学生守则,五官端正,比例匀称,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无内脏、骨骼等病,全国各地在校适龄学生。
六、考试收费标准
报名费:8元、专业考试:初试 60元、复试 80元、总复试 80元、文化考试:60元。考试期间的考试用品、吃住行、体检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学费标准: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学费:每学年8000元,实行奖学金制。
中国舞蹈家协会南方舞蹈学校学费: 每学年19600元,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奖学金。
八、试读期限
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甄别制,试读期为一年。凡专业主课成绩不合格或四门以上(含四门)成绩考核不合格者、身体不适应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予以甄别,退回原籍。
九、专业、文化评分标准
专业分数按高分至低分排名划线。凡在线内的考生,如有文化分数不及格者(加分后仍不上线的)、体检不合格者(经复查确认有异常的),则不予录取。文化录取线划分标准:按参加文化考试人数的1:1.5比例划线。专业优异者,文化考试分数可加20分。
十、考生、家长须知
报名时请交二张一寸当年照片,本人户口复印件,学生联系手册复印件。并按要求正确填写考生情况,联系地址等各项内容、贴上一寸照片。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方法。
专业考试时,考生着吊带或背心式练功衣、不得散发、不得化妆。节目音乐道具、文化考试用品自备
考生报名后由招考人员安排初、复试,初试结束后,考生将被明确通知复试、总复试与否。参加复试、总复试的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在指定日期准时来校报考。总复式通过者参加文化考试及身体检查。
考试期间考生家长请到指定的休息室内休息,切勿在考区人多拥挤的地方逗留。
十一、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不得对考委及考试相关人员进行请客、送礼,不得扰乱
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招生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毕业证书:
在中国舞蹈家协会南方舞蹈学校学习2年后被选至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继续学习4年,完成规定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结业证书。其他学生完成规定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舞蹈学家协会南方舞蹈学校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