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最早的体育高等学府,建于1952年,原名华东体育学院,由原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南京金陵女子大学等院校的体育系科合并而成。学院原直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6月划转地方,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1960年开办成人教育,秉承学院办学传统和思想;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依托学院成熟的学科专业,形成了“身心一统、兼蓄竞攀”的办学特色。经教育部及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上海体育学院在上海、福建、江西等省市招收运动训练专业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函授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学制
序 号 |
招生专业 |
层 次 |
学 制 |
1 |
运动训练 |
高中起点升专科 |
3年 |
2 |
运动训练 |
专科起点升本科 |
3年 |
二、报名条件、手续及日期
1.报名条件
具有相当学历的优秀专业运动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大军区、各行业体协)的教练员、运动员;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的教练员。
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中专、职校、技校)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报名手续
考生在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可向所在省(市)的上海体育学院函授站(也可在上海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递交报名费【1】、照片【2】、毕业证书【3】、身份证【4】、工作证【5】、运动员注册证【6】或教练员资格证明【7】,以及报名表【8】等相关材料(详见“六、考生须准备的材料”)。
3.报名日期
2012年6月1日至8月1日。
三、考试、录取及学费
1.考试科目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 历 |
考试科目 |
1 |
运动训练 |
高中起点升专科 |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 |
2 |
运动训练 |
专科起点升本科 |
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训练学、综合考试 |
2.考试日期
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考试,考试日期一般安排在11月份,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命题范围
高中起点升专科命题范围根据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命题范围根据《运动训练专业专科教学大纲》。
4.录取及学费
上海体育学院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经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择优录取,于12月由上海体育学院向录取考生寄发通知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及上海市物价局有关规定,运动训练专业高起专和专升本学费均为每学年2000元(3年共计6000元)。
四、学习形式、学历及学位
上海体育学院主要采用学生自学、作业和集中面授辅导等方式进行教学。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各科成绩合格,可获得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注明学习形式:函授),经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位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可获学士学位并由上海体育学院颁发学位证书。
五、免试入学及政策加分
1.免试条件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填写《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9】,交验相应的免试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0】等 (详见“六、考生须准备的材料”),经上海体育学院同意,由国家体育总局审核通过,并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免试入学。
2.照顾政策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均可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加分。报名时须交验相关证书或批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1】(详见“六、考生须准备的材料”),经上海体育学院统一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加分。
六、考生须准备的材料
【1】报名费150元。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报名表上贴1张,另外3张用于制作准考证等),以及同底电子数码照片。要求:像素不低于800×600,人像清晰,神态自然,脸部占整张照片的比例适宜,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类型为JPG格式。
【3】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返还原件;应届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次年三月份之前毕业)成绩合格但未拿到毕业证书者须交验在读学校发证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原件,并注明毕业日期、加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返还原件。
【5】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返还原件;无工作证的考生须单位出具证明。
【6】现役运动员须交验运动员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返还原件。
【7】教练员须交验教练员资格证明,并由所在训练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8】报名表须由报名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准确、详细填写,并按要求加盖全部公章(注:报名表右上角贴好照片后要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填写《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其中,运动简历栏须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加盖公章;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须加盖单位人事章;省(区、市)体委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须加盖省(区、市)体育局人事章。
【10】申请免试入学条件者,须交验免试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比赛的奖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秩序册和成绩册,并在姓名和成绩处加盖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公章。
【11】符合照顾政策加分者,须交验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丢失者须交相关批件或秩序册、成绩册,并在姓名和成绩处加盖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公章。
七、阳光招生
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国家体育总局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制度要求,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及政策加分工作的监管工作。凡发现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联系方式
上海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徐伟峻 电话及传真:(021)51253312
地 址:上海市清源环路650号 邮 编:200438
E-mail:cjb@sus.edu.cn 网 址:www.su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