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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讲义:会计法律构成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讲义:会计法律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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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9 13:12

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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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学网小编应广大考生的要求,特此整理发布了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关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的章节讲义,报考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详细记下笔记或者直接打印讲义,以便日后复习备考使用。文章中重点罗列出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章节讲义的重点考点,请考生根据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使教材与讲义相结合,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法律的构成、制订机关和效力的不同,我国的法律体系常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构成。法律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包括所有由国家制定发布或认定的法律规范。

狭义的法律指有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经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的法律规范。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经国务院各管理部门首长和地方人民政府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法律规范。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即地方性法规。

以上内容为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关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的章节讲义,望考生认真学习,争取一次性通过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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